芜湖市繁昌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净地(完成征地拆迁后的现状)出让交付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出让,上述挂牌地块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且不低于起始价)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2月6日(工作日)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开发利用股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2月6日(工作日)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开发利用股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6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符合报名条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23年2月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挂牌时间为2023年1月29日8时至2023年2月8日15时30分。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土地开发程度: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该地块内空中杆线、地下管线由繁阳镇集体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勘验、迁移。
(三)竞买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申请方式。
(四)成交款支付方式:成交后竞得者采取货币方式支付,余款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付清。竞得人缴清成交价款、调节金(成交价款的3%)后,方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五)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工期为18个月。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开发利用股:;2.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开户单位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繁昌农商银行荻港支行;账号:000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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