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通告
西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宗地位于西安市莲湖区西站路以南、建中巷以西、宗地编号为LH8-2-8-1、面积为16606.75平方米(折合24.91亩)。他项权利:无。我局现予以通告。对上述通告的内容有异议者,请于见报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上述通告的权益有效,将开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审核程序。
联系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243号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309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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