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一批征地项目限期迁移坟墓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一批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征收局将在清明节前集中开展重点项目坟墓迁移工作。本次坟墓迁移工作涉及环新英湾快速干道项目、洋浦疏港高速公路项目、省道S211波华线洛基至西华互通段新建工程项目、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天角潭热科院置换地、三都2024-32号地块、中央大道、库外管道一期等12个建设项目,征收区域覆盖木棠镇、新州镇、峨蔓镇、东城镇、排浦镇、中和镇、白马井镇、三都区等行政区域及八一总场、西培农场、海胶集团西联分公司、侨植农场、天角潭水利管养所等权属单位(具体详见附图)。
为顺利开展工作,现就有关坟墓认领及迁移事宜公告如下:请涉及上述征地范围内的坟主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7日内,尽快与所属管辖单位(含办事处、镇政府和农场)联系,对坟墓进行登记认领,并在3月底前办理坟墓补偿和迁移事宜。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无主坟,将由征地相关单位按无主坟处理。
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花岗岩项目
中央大道、滨经路、滨纬二路、滨玮十路项目
儋州库外管道(一期)项目(不附图)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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