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智算经济产业园智慧园区运营管理平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芜湖智算经济产业园智慧园区运营管理平台项目
芜湖智算经济产业园智慧园区运营管理平台项目
安徽省芜湖市芜湖智算经济产业园启动区11楼
安徽省芜湖市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除托管区域外)二坝镇楚江大道9号芜湖智算经济产业园二期A区2号楼4层
芜湖市大数据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安徽省芜湖市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除托管区域外)二坝镇楚江大道9号芜湖智算经济产业园启动区A座1、3、4层
①合同名称:芜湖市智慧停车平台功能升级及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
②合同名称:芜湖市镜湖区医院改扩建装修工程智能信息化建设。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①合同名称: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创新型智慧园区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②合同名称:安庆市基层公共服务一体化延申之智慧园区项目(一期)。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38号科创中心软件园C420
①合同名称:芜湖市公共视频整合共享建设项目购销合同。
②合同名称:国密CPU等产品采购合同。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电线、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