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促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利用的若干政策》起草说明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芜湖市市区促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0年10月15日区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及驻区单位专题召开低效工业用地工作会议,就鸠江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促进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的实施意见》(草拟稿)展开讨论,形成《关于促进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会后又分别征求了各镇(街)、区直相关部门及驻区单位意见,并进一步调整了框架结构。10月24日,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区直相关部门就《关于促进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形成《关于鸠江区促进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利用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修改稿)。11月7日区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对《关于鸠江区促进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利用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修改稿)进行讨论,会后经梳理吸纳后,形成《关于促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利用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修改稿)。11月13日,区政府召开鸠江区低效用地座谈会,进一步听取了企业对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意见建议,并予以修改完善。11月17日区政府办再次征求区领导、各镇街及区直相关部门意见并予以修改,形成《关于促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利用的若干政策》(送审稿)。11月23日报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修改完善。
《关于促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利用的若干政策》(送审稿)主要分三大部分,即适用范围、扶持政策及依法处置。其中,政策内容三大方面共8条,主要内容如下:一是鼓励企业自主开发,给予财政奖励政策延长,借转补资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返还,贷款贴息补助,开竣工保证金返还,允许分割转让。二是鼓励第三方收购,给予收购补贴,土地使用税滞纳金奖励,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返还,协商有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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