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芜园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地址为亳城路以西(东临污水处理厂等)、茴香路以北、昭武路以东、合欢路以南约管理中心、餐饮中心、动力中心、污水处理站、固废站、危废站、试车跑道、门卫室等生产及公用配套设施
(1)工程设计:包含项目方案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施工阶段设计服务、项目竣工验收。主要设计工作内容:包含总图设计、工艺设计、土建设计(建筑、结构)、机电设计(给排水、电气、暖通、动力、弱电)、装饰装修设计(含全套施工图);
(2)工程施工:包含项目拟建生产和公用配套设施的土方、设备基础、砼结构、钢结构、建筑、给排水、暖通、动力、电气和弱电工程,以及公用设施设备(餐饮加工、动力中心、污水处理站等公用设备)的配套配置,具体参照设计院出具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实施;
2、项目总投资:约6.2亿元,蕞终以施工图预算为蕞终审核审计价依据。(本项目设计以综合单价报价,施工以优惠率形式报价)
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招标,评标阶段由评委会综合评审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列明各中标候选人的强项、弱项、风险、履约表现,再由定标委员会按评定分离程序确定中标人。
(1)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机械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施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业绩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均可)
设计业绩:2016年11月1日至开标之日,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汽车整车工厂(包含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设计任务。(须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设计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中能辨识合同签订时间、设计项目内容,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需体现设计相关内容,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施工业绩:2016年11月1日至开标之日,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汽车整车工厂(含涂装、总装车间或涂装、焊装车间或焊装、总装车间)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或业主证明材料需体现设计相关内容,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所有的竣工验收日期均须在自(2016年11月1日至开标之日)之内,原件中标后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有投标单位的 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4、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2016年11月1日至开标之日,担任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汽车整车工厂(含涂装、总装车间或涂装、焊装车间或焊装、总装车间)工程总承包或EPC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或业主证明材料需体现设计相关内容,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所有的竣工验收日期均须在自(2016年11月1日至开标之日)之内,原件中标后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有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7、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公管【2021】7号)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8、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9、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须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详见招标文件附件),约定联合体牵头人(须以施工总承包单位为牵头人)和成员方的分工和职责,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联合体各方(包括与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外地大型建筑业企业(含央企或国企,一级及以上资质),与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内注册登记的(一级及以上资质,含母公司为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并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中须约定完成的产值及应缴纳的税收由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内建筑业企业在园区申报缴纳。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1.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系统□第三方信用报告)外地大型建筑业企业(含央企或国企,一级及以上资质)与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内注册登记的(一级及以上资质,含母公司为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的,信用以联合体成员中的信用较高分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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