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旷云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旷云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内容再变更的通知
4.主要建设内容变更为“一期旷云智能物流产业园项目建设智能物流装备及智能仓研发中心,智能物流产业园、自动化智能仓储示范中心于一体的智能物流示范基地;后期建设智能科技公司总部,人工智能研究院、智能物流装备及智能仓研究院、人工智能示范中心、智能装备供应链集成产业园、智能物流产业园、科技孵化器等”。
5.新增生产能力及效益分析内容变更为“项目达产后营业收入不低于6亿元,其中一期项目达产后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6.项目总投资变更为“总投资26.2亿元,其中一期1.09亿”;固定资产变更为“8.8亿元,其中一期8834万元”。
7.计划竣工时间变更为“一期计划竣工时间2021年12月;整体计划竣工时间2027年5月”。
一期旷云智能物流产业园项目建设智能物流装备及智能仓研发中心,智能物流产业园、自动化智能仓储示范中心于一体的智能物流示范基地;后期建设智能科技公司总部,人工智能研究院、智能物流装备及智能仓研究院、人工智能示范中心、智能装备供应链集成产业园、智能物流产业园、科技孵化器等。
项目达产后营业收入不低于6亿元,其中一期项目达产后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用地、规划、国土、环保、消防、建设、安全、节能等相关部门要求和规定执行。如项目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放弃项目建设,应及时告知项目备案机关。本告知登记不作为拆迁补偿依据,遇到政策或规划调整需要搬迁时,须按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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