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土地市场爆发!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三宗地块即将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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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县区土地市场爆发!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三宗地块即将出让!
近日,芜湖县、南陵县和繁昌县各公布了一宗地块的出让计划,其中芜湖县拍1901号地起始价2亿,繁昌县FT1905号地起始价8975万,两地块都计划于4月18日出让。而南陵县201901号地起始价为2190万,计划4月24日出让。
经芜湖县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一)竞买人资格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可申请参加竞买,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申请,不得以挂靠方式参与竞买。
(二)竞得用地者必须按约定投资建设。项目用地须符合国家、省、市、县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且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范围。
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计容建筑面积的3%,绿地率≥35%,地块周边道路的市政绿化带尚未建设的,由地块竞得人同步设计代建,方案经县规委会审查通过后实施,并与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完成,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本次出让地块规划建设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等相关出让文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出让的具体要求和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17日,到芜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股获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17日上午11时,到芜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股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在2019年4月17日16时前,即作出竞买资格审查结论前,申请人可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要求补充相关竞买申请资料)。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11时(未按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9年4月17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芜湖县分中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竞价。
(二)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土地契税,对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现行有关规定另行交纳。
(三)建设工期: 所有地块建设工期为36个月,自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总建设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计算。
1.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2.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1. 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芜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2. 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六)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七)保证金处置方式:竞得者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款的20%转作合同定金,剩余竞买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金;未成交者在地块成交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息)。
(八)土地交付时间和付款方式:本次出让所有地块于出让成交后2个月内交付;在地块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支付成交总价款的50%,余款于成交后6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分期付款不计息。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缴清后,予以发放相关不动产权证书。
开 户 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芜湖县支行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芜湖县支行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芜湖县支行
联系地址:芜湖县湾沚镇湾石路北侧
经繁昌县人民政府批准,繁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1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其整数倍。拍卖地块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且不低于底价)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须于2019年3月28日至2019年4月16日到我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股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须于2019年3月28日至2019年4月16日到我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股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 月16日16: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4月16日16: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拍卖大厅(芜湖市便民服务中心五楼);拍卖时间定于2019年4月18日15:00时。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或无人报名时流拍。
(一)出让成交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付款方式。成交后竞得者采取货币方式支付,竞得者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日内到繁昌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
(三)宗地为“净地”出让、交付。土地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四)竞买保证金的20%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合同履行后,受让人履行合同定金中相当于出让价款总额5%的部分转作建设工期履约金(其中:50%为开工保证金,50%为竣工保证金)。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和竣工的,则履约金全额退回(不计利息);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和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按建设工期保证金的3‰比例进行扣减,扣完为止;未按期开工,但按期竣工的,扣除的开工保证金予以退还;受让人履行合同定金中其余部分冲抵土地出让价款。
(五)建设工期。出让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工期为2年。
八、其他事项(需竞买人在报名时出具承诺)
(一)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者自行负责。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者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二)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竞买人竞得土地后,若注册成立全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四)竞得人须在地块内配建一所12个班级的幼儿园,与小区统一规划设计,用地面积不小于57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749平方米,其中,附属工程(含围墙、大门、给排水、道 路、强弱电、室外活动场地、绿化景观等)占地约4560平方米,单独设置出入口。方案设计应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号)要求并经繁昌县教育局审查认可,2019年年底前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繁昌县教育局。幼儿园代建费用为人民币775万元,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给竞得人90%资金(697.5万元),交付使用后一年内无质量问题的,繁昌县教育局一次性付清余款(77.5万元),具体事项由竞得人与繁昌县教育局另行约定。
(五)竞得人须提供11900平方米116套的商品住房(面积以实际产权测绘面积为准),用于S11滁黄高速工程拆迁户安置,由政府以4000元/平方米的单价回购。竞得人提供的商品住房应是在本次出让地块内建设的商品住房,户型比例为65平方米19套、85平方米11套、105平方米51套、125平方米35套,需整套提供。本次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方案由竞得人与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会商后,方可上报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回购商品房应与本次出让地块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等质量,验收通过后移交给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涉及各项税费按有关政策执行,相关内容写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回购协议由竞得人与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人民币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选(一),外汇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选(二))
联系地址:繁阳镇峨溪北路657号
开户单位:繁昌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账 号:04210(人民币账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2019〕第1号
经南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转挂牌方式出让2019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1、净地交付(指地块内地上附着物拆迁完毕,不含五通一平)。
2、出让土地未动工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的,不得办理土地抵押手续。
3、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缴清后,依申请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4、受让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及竣工验收,自逾期之日按成交价5%计算的金额,以每日3‰的比例进行处罚。
5、开发期限以规划建设方案批准之日起计算。
6、其他规划条件:(1)在本地块内集中采购21600㎡商品房,户型主要以80-120㎡为宜,具体在规划方案设计中依据县征迁办和籍山镇政府意见确定。(2)机动车停车位按规定配置的总数的70%以上在地下空间配建(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9000㎡,其中地下人防部分建筑面积不得小于2800㎡)。(3)市政污水、电力、电信、给水、燃气等工程管线接入应从现状道路与周瑜大道交叉口,沿现状道路接入开发地块(管道长度约350-400米),此段工程管线由开发建设单位出资负责。(4)代建城市规划道路一条,道路长度约210米,道路宽度≥20米,道路行车道≥12米,单侧人行道≥4米,须按城市市政道路标准进行建设,含行车沥青路面、路灯、行道树、人行道、各类市政管线等,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5)配建物业用房和社区用房建筑面积≥800㎡(含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等功能),区内设置公共厕所一处(临配建规划道路设置,且位于建筑一层),建筑面积≥100㎡,按一类公厕标准进行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须与在建的欧美嘉庄园小区统一规划、统一布置、统一规划验收。(6)地块内按3800元/㎡集中采购21600㎡商品房,付款方式:由县建投公司与受让方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在回购商品房达到预售条件后付款至30%,主体封顶后付款至70%,单体竣工验收交付后付款至1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企业。
2、竞买人在国土资源市场领域中有失信行为及失信惩戒信息、列入失信黑名单的,禁止参加此次土地竞买。
3、宗地的竞买保证金见附表,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4月23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4、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有底价拍卖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9年4月4日至4月23日(工作日),到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4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30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交纳资料费1000元。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4月4日至4月23日(工作日),到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4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30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申请方式。
拍卖时间:2019年4月24日上午9时整。
拍卖地点:南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籍山大道人武部大楼东侧)。
七、若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申请人达不到三家转为挂牌程序。
(一)挂牌时间为10日,即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5月7日。
(二)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上午8时至11时和下午3时至5时。
(三)摘牌时间:2019年5月8日上午9时。
挂牌及摘牌地点:南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竞买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的,在竞买报名时应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不得增加股东。县国土资源局可以根据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同意直接与竞得人或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县国土资源局在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未按合同约定规划指标和土地用途开发建设的,由规划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成交价格中不含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收费按南陵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五)竞买保证金在土地成交后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缴清后,予以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受让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及竣工验收,自逾期之日按成交价5%计算的金额,以每日3‰的比例进行处罚。
九、本次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此次拍卖(挂牌)须知执行。
十、交纳竞买保证金帐户(三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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