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祠山路30号建筑物(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延时的除外)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户名: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址:
估价对象1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祠山路30号生产楼1,约建成于2015年,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18272.69平方米,总楼层为地上三层,估价对象位于一至三层,平均层高约7.2米,现浇平屋面,外墙涂料粉刷,其中二层为环氧地坪地面,车间内铝板隔断,房屋按现行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评定属于完好房。该房屋已于2015年12月24日领取《房地产权证》,权证字号:芜房地权证经开字第2015906868号,房地产权利人为芜湖康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估价对象2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祠山路30号质检楼及总更,约建成于2015年,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6816.34平方米,总楼层为地上四层,估价对象位于一至四层,平均层高5.4米,现浇平屋面,外墙涂料粉刷,地砖地面,一、二层矿棉板吊顶,中央空调,房屋按现行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评定属于完好房。该房屋已于2015年12月24日领取《房地产权证》,权证字号:芜房地权证经开字第2015906869号,房地产权利人为芜湖康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估价对象3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经一次路与纬一次路交叉口生活楼,约建成于2015年,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5496.30平方米,总楼层为地上五层,估价对象位于一至五层,一层层高约4.5米,二至五层层高约3.5米,现浇平屋面,外墙真石漆,地砖地面,一、二层矿棉板吊顶,中央空调,三至五层地面地砖,无吊顶。房屋按现行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评定属于完好房。该房屋已于2015年10月29日领取《房地产权证》,权证字号:芜房地权证经开字第2015884800号,房地产权利人为芜湖康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估价对象4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祠山路30号辅助生产楼,约建成于2015年,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2469.26平方米,总楼层为地上二层,估价对象位于一至二层,一层层高约6米,二层层高约3.8米,现浇平屋面,外墙涂料粉刷,一层地面地砖,房屋按现行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评定属于完好房。该房屋已于2015年12月24日领取《房地产权证》,权证字号:芜房地权证经开字第2015906870号,房地产权利人为芜湖康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估价对象5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祠山路30号动物房,约建成于2015年,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796.25平方米,总楼层为地上一层,估价对象位于一层,一层层高约6.8米,现浇平屋面,外墙涂料粉刷,地砖地面,彩铝窗,房屋按现行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评定属于完好房。该房屋已于2015年12月24日领取《房地产权证》,权证字号:芜房地权证经开字第2015906871号,房地产权利人为芜湖康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估价对象6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祠山路30号废水处理站,约建成于2015年,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328.43平方米,总楼层为地上一层,估价对象位于一层,层高约3.5米,现浇平屋面,外墙涂料粉刷,房屋按现行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评定属于完好房。该房屋已于2016年5月30日领取《不动产权证》,权证字号:皖(2016)芜湖市不动产权第0051150号,权利人为芜湖康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估价对象7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祠山路30号危险品库,约建成于2015年,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204.96平方米,总楼层为地上一层,估价对象位于一层,层高约4.5米,现浇平屋面,外墙涂料粉刷,房屋按现行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评定属于完好房。该房屋已于2017年3月29日领取《不动产权证》,权证字号:皖(2017)芜湖市不动产权第0188341号,权利人为芜湖康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估价对象8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祠山路30号垃圾站,约建成于2015年,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158.01平方米,总楼层为地上一层,估价对象位于一层,层高约3.5米,现浇平屋面,外墙涂料粉刷,房屋按现行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评定属于完好房。该房屋已于2016年5月30日领取《不动产权证》,权证字号:皖(2016)芜湖市不动产权第0051152号,权利人为芜湖康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估价对象9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祠山路30号门卫1,约建成于2015年,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29.75平方米,总楼层为地上一层,估价对象位于一层,层高约3米,现浇平屋面,外墙涂料粉刷,房屋按现行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评定属于完好房。该房屋已于2016年5月30日领取《不动产权证》,权证字号:皖(2016)芜湖市不动产权第0051154号,权利人为芜湖康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估价对象10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祠山路30号门卫2,约建成于2015年,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21平方米,总楼层为地上一层,估价对象位于一层,层高约3米,现浇平屋面,外墙涂料粉刷,房屋按现行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评定属于完好房。该房屋已于2016年5月30日领取《不动产权证》,权证字号:皖(2016)芜湖市不动产权第0051153号,权利人为芜湖康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估价对象位于东至杨清河路,南至纬一次路,西至清水河路,北至万春路的区域内,基础实施完善,工业配套较好。周边有万春路、清水河路、G329国道、沪渝高速等道路,交通便捷,工业聚集度较好,适宜做工业厂房。
宗地位置: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纬一次路北侧、生命健康城内。
土地使用证编号:芜开(工)国用(2012)第019号。
土地使用年限:使用权限50年,该土地取得日期为2012年9月20日,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62年9月20日,剩余年限43.79年。
土地开发程度:已达“五通一平”。
拍卖标的具体现状以实际为准。未注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拍卖对象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标的评估价格不包含拍卖标的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均有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不动产登记中心、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相关部门了解)。
建筑物(厂房)评估价:71916376元,土地使用权评估价:64488700元,合计:136405076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告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登出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当天下午四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张律师联系安排集中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蕞高者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及标的物有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有限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网上拍卖成交后3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公园大道支行;账号:2000 0443 5691 1030 0000 026;联行号: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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