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长铺镇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起始价48万元
经宿松县人民政府批准,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前期购置土地但尚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参加此次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6月12日,到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6月12日,到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17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6月12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6月13日15时30分在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至报名截止日,若报名参拍者不足2人时,出让方式由拍卖改为挂牌,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17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6月26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为:2017年6月13日8时至2017年6月28日16时。挂牌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拍卖(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三)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察看。
(四)竞得人若将其竞得地块用于房地产开发,应在宿松县组建法人项目公司,并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拟组建法人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联系地址:宿松县孚玉镇人民路184号
开户单位: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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