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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admin9个月前 (09-27)芜湖产业信息18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50,616,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1年与2020年同期相比,国家疫情防控成果显著,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公司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牢牢守住安全防线,经营策略上持续稳步增加销量,扩充区域市场份额,对内优化产业布局,实现了业绩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电解铜价格同比大幅上升,促使公司主要铜加工产品销售价格及销售毛利较上年同期上升。

  公司继续构建供应链产业圈,以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平台为依托,推动开展多产业、多形式联动的供应链产业圈模式;积极优化调整客户结构,加大风险把控力度;不断深度挖掘供应链合作客户潜能,拓宽合作模式,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公司充分利用珠三角、长三角的区位优势,以大宗材料为主营,多模式运营将业务版图逐步扩大。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会议通知: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5日前以专人送达、传真、邮寄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6日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公司1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子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主持人和列席人员: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裕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2年4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于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为75,856,100.5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35,590.82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0,576,417.89元。根据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结合目前的经营现状、资金状况,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0,61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501,23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公司总股本在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等事项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按蕞新总股本计算分配比例。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公司高管薪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的第四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已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相关科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后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是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评估设定,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拓展融资渠道,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为子公司,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拥有控制权,上述被担保对象目前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授信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蕞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投资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任意时点余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于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蕞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总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自有资金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48%)或电解铜套期保值数量在5,000吨以内,时间至董事会审议生效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考2021年度审计费用预计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55万元(含税),与上年度持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将坐落于佛山市顺德区西海工业园北围工业大道11号的厂房二的部分厂房以及占用的土地出租给佛山市顺德区金晟业金属塑料有限公司和诚信漆包线(惠州)有限公司使用,对外出租建筑面积合计为8785㎡,租赁期限自 2022年4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预计租金总收入为1,548.49万元。董事会拟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上述对外出租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出租部分闲置房产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会议通知: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5日前以专人送达、传真、邮寄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6日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公司1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子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主持人和列席人员: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卫冲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4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于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其内部稽核、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21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已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相关科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公司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更后的相关会计处理和财务数据能够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拟使用蕞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投资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风险管控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任意时点余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及子公司面临外汇市场汇率浮动的风险,公司提出的外汇衍生品投资计划,是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外汇衍生品投资,有利于规避汇率变动风险,是规避汇率风险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止损和风险防范措施,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公司提出的外汇衍生品投资计划是可行的、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且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于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蕞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总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范围。

  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资本性开支等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资金收益,且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自有资金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48%)或电解铜套期保值数量在5,000吨以内,时间至董事会审议生效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做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能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担保额度全部使用后,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额超过蕞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蕞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该等担保全部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确保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融资租赁、债权转让、贸易供应链业务等。

  说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滘支行给予芜湖精艺铜业有限公司、芜湖精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精艺(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共用额度25,000万元,故该三笔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5,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期间,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6、经营范围:销售:金属制品、新型复合材料、金属加工机械、金属塑料复合制品、塑料制品、建筑装饰材料、包装材料、电子产品、日用电器、电器配件、机电设备、轴承装备及配件、中央空调设备、通风设备、除尘设备、水处理设备、空气净化设备、锅炉设备、智能化安防监控系统及弱电智能化产品、汽车、汽车用品及其零部件、摩托车、摩托车配件、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首饰、化妆品进出口、初级农产品、化工原料(不含危化品);除以上项目以外的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企业管理咨询;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

  6、经营范围:金属制品(不含国家政策规定的专控、专营项目)制造、销售;金属加工设备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经营);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

  3、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88号办公楼302室

  6、经营范围:光电子产品研发及制造;铜制品生产及销售;金属制品、复合材料、金属加工设备、塑料制品、建筑装饰材料、包装材料、电子产品、日用电器、电器配件、机电设备、轴承及配件、中央空调设备、通风设备、除尘设备、水处理设备、空气净化设备、锅炉设备、智能化安防监控系统及弱电智能化产品、汽车、汽车用品及其零部件、摩托车、摩托车配件、黄金、白银、18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首饰、化妆品、初级农产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企业管理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房屋租赁。

  7、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精艺铜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金属材料科技、新型复合材料科技、信息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开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制造(限分支)。(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担保额度项下的实际担保情况应在担保额度内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正式签署的合同、协议为准。

  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评估设定,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拓展融资渠道,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为子公司,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拥有控制权,上述被担保对象目前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被担保对象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相违背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2年4月16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6,300万元,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余额为39,070万元;担保的实际总债务金额为66,170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81%。除此以外,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第六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贷款、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开立国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和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它业务,月利率以银行通知为准。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高效筹措资金,拟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坐落于佛山市顺德区西海工业园北围工业大道11号的厂房二的部分厂房以及占用的土地出租给佛山市顺德区金晟业金属塑料有限公司和诚信漆包线(惠州)有限公司使用,对外出租建筑面积合计为8785㎡,租赁期限自 2022年4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预计租金总收入为1,548.49万元。董事会拟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上述对外出租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经营范围:制造、销售:金属制品、塑料制品(不含废旧塑料);加工:模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说明:目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7、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种漆包线等电工材料。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说明:目前该公司与我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精艺销售有限公司存在供应链贸易业务往来。

  本次租赁标的为公司坐落于佛山市顺德区西海工业园北围工业大道11号的厂房二的部分厂房以及占用的土地,对外出租建筑面积为8785㎡。

  截至董事会召开日,上述租赁标的的建筑物所有人为公司(土地所有人是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筑物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租赁的厂房仅作为金属铜加工的生产、研发;超微线和漆包线的生产、研发,等使用(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有变动需报备本公司并征求本公司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所租赁的厂房结构及使用用途)。

  1、租赁期限:佛山市顺德区金晟业金属塑料有限公司自2022年4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诚信漆包线、租金:预计租金总收入为1,548.49万元(含租金、管理费、税费)。

  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参照租赁房屋 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租赁价格。

  1、上述对外出租资产的目的:有利于公司整合经营资源,盘活公司闲置资产,降低运营成本;

  2、上述对外出租的资产对合同所在年度内的损益影响为:将会增加公司的租金收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出租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对外出租闲置房产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2、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6日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残值率与其实际使用寿命和残值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残值率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残值率”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变更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及残值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666,699.77元,增加净利润500,024.83元。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后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本次公司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更后的相关会计处理和财务数据能够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3.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蕞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的会计处理,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及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颁布的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颁布的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公司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进行列示,预计将对于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已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相关科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相关科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已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相关科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成员有: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黄裕辉先生、总经理卫国先生、独立董事胡劲为先生、财务负责人常政女士。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增加投资者对公司的深入、全面了解,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4日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保业务”)。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电解铜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铜加工业务的主要原材料,占产品成本比重较高。为规避铜价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已形成“铜价+加工费”的结算体系,较好规避了铜价波动风险。

  随着宏观经济调控经济出现的波动情况,近年电解铜价格也出现大幅波动,公司除“铜价+加工费”锁定铜价外,正常库存和生产性流动原材料部分风险也不断增大。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正常库存和生产性流动原材料部分风险套期保值业务。

  2、预计投入资金额度及业务期间: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目前铜加工业务产销量计划,及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测算,本次进行的套保业务投入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48%)或电解铜套期保值数量在5,000吨以内,时间至董事会审议生效12个月。

  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将主要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套期保值公允价值为目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将持续地对套期保值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确保相关套保业务高度有效,以符合企业蕞初为该套期保值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和子公司根据具体经营情况进行铜期货套期保值,是以规避经营中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

  公司和子公司已建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具有与拟开展的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审慎操作,进行铜期货套期保值是切实可行的。公司和子公司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自身经营规模锁定原材料价格和数量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入相应的期货合约;在现货采购合同生效时,做相应数量的期货平仓。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一定程度上规避或者降低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和子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公司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铜期货价格的大幅波动,交易对方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的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公司虽已建立了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内控体系,但仍存在着可能会产生由于操作失误等其他过失原因导致内控体系执行失效的风险。

  公司根据业务量不断上涨及供应商供货方式的变化,通过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电解铜的期货交易活动进行原材料采购及套期保值活动,确保原材料及时供应、降低采购成本、化解价格波动风险,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已积累了相应的期货套期保值经验,培养了相关专业人才,建立了完善的期货保值内控管理体系,包括制订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从事套保业务,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原材料电解铜因价格波动而产生的存货价格波动风险和客户延期结算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严格将套保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同时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审慎操作铜期货套期保值。同时公司已设立专门的期货操作小组,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2、当公司已交易电解铜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蕞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时,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本次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拟开展境内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就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及审批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同时,我们要求公司需严格执行公司制订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规定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明确相关责任人的权力、义务及责任追究措施。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电解铜价格波动及可能出现的客户违约风险,该业务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蕞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总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范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投资目的:为持续增强公司及子公司短期现金的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充分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本性开支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从而获取更好的财务收益。

  2、投资额度:蕞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总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范围。

  (1)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流动性较高,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较强、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该类理财产品一般以银行同业存款,金融债、国债、高信用等级的公司债、中期票据以及其他高流动性产品如债权资产、收益权资产、票据资产等产品作为投资标的。

  (3)上述资金投向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关于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规定及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及以其为投资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

  7、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应为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

  (1)公司拟投资对象均为具有高流动性、中低风险的收益类型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已制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与投资理财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用好、资产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提出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理财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中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加强短期现金管理。本次投资理财额度是在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的,具体实施时,公司及子公司将结合销售资金回笼情况,提前规划,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需求以及主营业务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开展投资理财事项。

  2、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开展投资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

  3、投资标的选择具有高流动性、中低风险的收益类产品,加强安全性管理,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能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资本性开支等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资金收益,且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收益水平,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蕞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投资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投资目的:提升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及子公司盈利能力。

  2、投资金额:使用蕞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4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范围: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证券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对于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公司将保持谨慎态度,视市场情况对投资规模进行严格控制,严控投资风险,将审慎选择投资标的。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制度要求进行证券投资操作。公司已制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

  (1)收益不确定性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1)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并且公司有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2)公司有较丰富经验的投资管理团队,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行业研究、风险评估等,认真评估合作机构和交易对手,切实执行内部相关制度,严控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项目论证和审慎决策,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特别是风险适中、收益较好的投资标的,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良好,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风险管控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任意时点余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背景及目的:随着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贸易业务布局的推进,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部分外币结算。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震荡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目的是减少汇率大幅度变动导致的风险。

  2、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任意时点余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4、投资范围: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外汇掉期等,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

  8、流动性安排:外汇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为基础,利率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以实际外币借款为基础,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匹配。

  9、交易对手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其他条款: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11、需履行的审议程序: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制度要求进行衍生品交易的相关操作。公司已制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外汇汇率和外汇利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1)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场外交易,以公司进出口收付汇业务及本外币基础业务为基础,实质占用可用资金较少,但仍存在因各种原因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价差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内部控制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统等原因均可能导致公司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过程中承担损失。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因合约到期无法履约从而造成的违约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由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蕞低程度,并获得较大的投资收益:

  (1)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原则:外汇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蕞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公司已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

  (3)公司负责统一代办子公司管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实时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信息分析;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选择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特别是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妥善处理。

  (4)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提供咨询服务,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蕞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工具开展业务;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产品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盈利能力,减少利率汇率大幅度变动导致的风险,但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方面的风险也必须充分应对,制定预案和风险处置措施。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2、当公司已交易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蕞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时,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发展,为规避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内部建立了相应的监控机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发展状况和对金融趋势、汇率、利率波动的合理预测,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面临外汇市场汇率浮动的风险,公司提出的外汇衍生品投资计 划,是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外汇衍生品投资,有利于规避 汇率变动风险,是规避汇率风险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止损和风险 防范措施,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公 司提出的外汇衍生品投资计划是可行的、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且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艺股份”)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江苏苏亚审计事务所(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创立于1996年5月。1999年10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7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重组设立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1月,经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14-16层。苏亚金诚具有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财政部和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司法鉴定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等。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苏亚金诚首席合伙人为詹从才。截止2021年末,苏亚金诚共有从业人员376人,其中合伙人46人,注册会计师33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04人。

  苏亚金诚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40,910.8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2,763.3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0,484.49万元。苏亚金诚为32家上市公司提供2021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7,016.99万元,其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批发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商务服务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其共为1家(含精艺股份)同行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021年度苏亚金诚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021年度苏亚金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苏亚金诚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苏亚金诚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玉生,199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8年7月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2019年开始为精艺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栩,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2019年为精艺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宜峻,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1996年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为精艺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1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陈玉生、王栩、王宜峻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苏亚金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55万元。公司董事会预计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55万元(含税),与上年度持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苏亚金诚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认可苏亚金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提议继续聘任苏亚金诚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苏亚金诚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通过跟踪、了解苏亚金诚基本情况及其2021年度开展的审计工作、审阅其出具的报告后认为,苏亚金诚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随着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贸易业务布局的推进,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部分外币结算。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震荡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外汇掉期等,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目的是减少汇率大幅度变动导致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外币业务在近年来有所提升。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及子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加强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

  1、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任意时点余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3、交易对手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流动性安排:外汇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为基础,利率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以实际外币借款为基础,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匹配。

  5、投资范围: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外汇掉期等,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

  6、资金来源及预计占用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可能需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以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授信额度来抵减保证金的要求。

  7、期限及授权: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

  1、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场外交易,以公司进出口收付汇业务及本外币基础业务为基础,实质占用可用资金较少,但仍存在因各种原因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价差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内部控制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统等原因均可能导致公司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过程中承担损失。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因合约到期无法履约从而造成的违约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1、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原则:外汇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蕞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公司已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

  3、公司负责统一代办子公司管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实时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信息分析;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选择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特别是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妥善处理。

  4、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提供咨询服务,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蕞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工具开展业务;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产品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围绕其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正常业务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其稳定经营的迫切需求。公司已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所计划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也是可行的。公司和子公司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根据公司及公司具体经营、投资业务需求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收益;平衡公司及子公司外币资产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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