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改快讯┃博林操刀!福田京蓉混凝土厂项目计划调整公示
11月21日,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京蓉混凝土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的公示。
11月18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坪山中心公园东片区]PS02-08城镇单元法定图则(草案)公开展示的通告。
11月2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发布关于[石岩东地区]法定图则02-07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松岗街道松岗第二工业区及航城街道草围旧村及南片区等两个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的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于11月21日发布关于确认荷坳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四期实施主体的公示,以及于11月20日发布关于《坂田街道坂雪岗科技城11(下雪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的公告。
11月20日,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龙华区龙华街道大浪街道元芬村工业厂房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公告。
京蓉混凝土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公示
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京蓉混凝土厂城市更新单元位于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安社区,侨香路与侨城东路交汇处东北侧。
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京蓉混凝土厂城市更新单元原被列入《2023年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原拟更新方向为二类居住用地(保障房用地)。
《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京蓉混凝土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已经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3年第36次局技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申报主体申请依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深府办〔2016〕38号)等政策对更新方向进行调整。
城市道路用地,拟贡献率不少于42.8%。
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博林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以深圳为基地,投资通布深圳、广州、南京、芜湖、源州、池州、黄山、长沙、惠州等主流发展城市及热点区域。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博林地产、博林金融、博林文化三大板块的战略格局。博林集团不断的以大手笔,高质量的实力杰作,推动中国城市化发展的现代化进程,提升城市的内涵价值。
[坪山中心公园东片区]PS02-08城镇单元法定图则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对《深圳市坪山[坪山中心公园东片区]PS02-08城镇单元法定图则》(草案)进行公开展示。
本图则适用范围为:PS02-08城镇单元,是以坪山大道、锦绣西路、坪山高芯路、启桂路、金牛西路、龙坪路围合的区域,面积约137.4公顷。
目标定位:集商业商务、科技研发、生活配套等于一体,服务坪山区及周边城区,产城融合、绿色生态的现代化综合服务区。
本图则规划居住人口规模为指引性指标,约4万人。规划建筑容积为指引性指标,为342万㎡(不包含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建筑面积)。
单元的总体空间结构为:“一核、一带、三区”。一核——依托坪山中心地铁站,规划建设集商务办公、综合商业、酒店等于一体的商业服务核。一带 ——沿坪山大道打造连续的商业服务带。三区——北区为战略预留区;中区为综合发展区,主要布局高品质生活配套、商业服务等功能;南区为创新研发区,主要布局创新研发、商务办公等功能。
根据《深圳市坪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 年)》(在编),本单元主导功能为居住生活。本单元划分为4个街坊,土地利用以居住、商业、工业、公共配套为主要导向。01 街坊须编制地块开发细则,02、03、04 街坊可编制规划实施方案(含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具体地块用地性质须符合单元土地利用导向。
本图则建筑容积增量为刚性控制指标,不超过200万㎡(不包含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建筑面积),其中,国有未出让用地增量110万㎡。容积增量包括自本图则批准之日起,国有未出让用地或未明确规划指标的非农建设用地、征地返还用地上的容积增量,已批未建用地因本图则或今后规划调整产生的容积增量,以及已建成地块因新批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实施方案或规划调整产生的容积增量。
02-17 地块容积 59120 ㎡,02-20 地块、03-06 地块、04-05 地块、04- 06 地块、04-11 地块、04-14 地块容积依政府批件确定,单元内其他地块容积以蕞终批准的规划实施方案(含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地块开发细则、规划设计条件等为准。
[石岩东地区]法定图则02-07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拟对[石岩东地区]法定图则02-07地块规划进行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石岩东地区]法定图则02-07地块位于宝安区石岩街道,石岩外环路与龙大高速交会处的西南侧。具体地块信息详见调整前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02-07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10462.4㎡,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交通场站用地+三类居住用地(S4+R3),容积率8.7,配套设施项目调整为托育机构(建筑面积600㎡)、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500㎡),备注为规划,土地开发利用前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草围旧村及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公告
草围旧村及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宝安大道与机场南路的交汇处。
该更新单元已经市政府批准列入《2021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头部批计划》,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为199717㎡,拟更新方向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二类居住用地(C1+R2)等功能,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落实不少于59290㎡公共利益用地(含教育设施、道路、绿地等),拟贡献率不少于29.7%。
拆除范围内建成于2009年12月31日以后的建筑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6个月,自2021年5月3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延期1年,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至2024年11月30日止。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草围股份合作公司。
松岗第二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公告
宝安区松岗街道松岗第二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107国道与松裕路交汇处西南侧。
该更新单元已经市政府批准列入《2021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头部批计划》,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61386㎡,拟更新方向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C1)等功能,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落实不少于30859.36㎡公共利益用地(含绿地、道路、教育设施用地、行政管理用地等),拟贡献率不少于50.3%。
拟外部移交公共设施用地位于松岗街道松瑞路与湾头一路交汇处的西南侧,拟移交范围用地面积26327㎡(含综合医院用地、道路等),计入合法用地面积25398㎡。
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6个月,自2021年5月3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延期1年,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至2024年11月30日止。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松岗镇第二工业村投资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得知,该公司实际控股人为华建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华建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是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的全资下属企业,主要从事企业股权、资产管理等金融类投融资业务。
荷坳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四期实施主体公示
龙岗区横岗街道荷坳片区更新单元位于横岗街道荷坳社区,紧邻龙岗大道。
根据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于2014年8月发布的关于龙岗区横岗街道荷坳片区更新单元规划修改公示,该更新单元拆除用地面积230016.63㎡,用地面积153376㎡,计容建筑面积697000㎡。
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四期位于龙岗大道与坳背路交会处西北侧。该更新单元四期规划拆除用地面积为51430.26㎡。深圳市荷康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该更新单元四期规划拆除用地范围内土地、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并申请确认为该范围的实施主体。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拟确认深圳市荷康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该更新单元四期的实施主体,现将该更新单元四期内的原权利人、土地、建(构)筑物情况、单一主体形成情况及实施主体进行公示。
四期实施主体为深圳市荷康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文发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颐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80%、20%。
文发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为3000万美元,所属行业为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咨询;自有房屋租赁;建材的销售;商业信息咨询。
颐安集团是一家综合性的大型投资集团,经过二十余年的精心经营和稳健发展,已成长为集地产开发、商业运营、产业投资、悦生活、资产管理五大产业集团。业务涵盖房地产开发、写字楼和商业运营、物业运营、长租公寓、酒店管理、股权投资、教育事业等领域。
坂雪岗科技城11(下雪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公告
龙岗区坂田街道坂雪岗科技城11(下雪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以下简称:该更新单元规划)于2019年11月经市建环委审批通过,之后于2020年11月完成头部次规划修改。因原已批规划中规划四路线位与更新单元外正展路线位衔接不畅,以及加快推进雪象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满足雪象体育公园、市人民医院坂田院区及环城东路等公共利益项目用地需要,该更新单元规划申报单位申请对已批规划的规划范围、道路线形及宽度、分地块指标等内容进行修改。
《坂田街道坂雪岗科技城11(下雪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已经龙岗区城市更新工作会议审批通过,现予以公告。
项目位于坂田街道坂澜大道和环城东路的交会处,南临平南铁路,距地铁10号线米。
在不改变已批更新单元规划强制性内容,不增加已批更新单元规划经营性指标,保障公共利益优先及各分期可实施性的前提下,对已批规划的规划范围、道路线形及宽度、分地块指标等内容进行修改。
因技术误差调整拆除范围,将新增核查251㎡国有未出让空地调出拆除范围(含公园绿地1.2㎡,道路用地249.8㎡),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由180960㎡减少为180709㎡。
因统筹周边用地功能等原因,扩大更新单元范围,更新单元用地面积由214947.6㎡增加为215783.4㎡。
优化规划一路与规划四路交叉口线形,优化后规划四路可与正展路衔接顺畅,并符合道路设计相关规范要求,优化后拆除范围内公园绿地减少30.1㎡,道路用地增加30.1㎡。
为保证道路慢行空间,拓宽规划三路,将规划三路道路红线米,道路用地相应增加246.7㎡,开发建设用地对应减少246.7㎡。
因调整拆除范围及优化道路线形、宽度,拆除范围内公园绿地减少31.3㎡,在拆除范围内新增公园绿地31.3㎡,开发建设用地对应减少31.3㎡。
申报主体为佳兆业城市更新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总部位于香港,2009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佳兆业集团旗下拥有20多家集团及专业公司,总资产2562亿元人民币。业务已覆盖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长江经济带等主要经济区域,进驻全国超50个重要城市,涵盖综合开发、城市更新、健康医疗、旅游产业、文体科技、物业管理、航海运输、商业运营、酒店运营、足球俱乐部、国际教育等20多个产业领域。
元芬村工业厂房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公告
龙华区大浪街道元芬村工业厂房城市更新单元原列入《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龙华区第六批计划》,后调整列入《2023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龙华区大浪街道元芬村工业厂房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已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法定图则委员会2023年第65次会议审议并获原则通过,现予以公告。
项目位于大浪街道高峰路与鹊山路交汇处西侧。
更新单元用地面积42116.4㎡,拆除用地面积40396.5㎡,其中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8606.7㎡(其中1512.8㎡国有未出让的零星用地按照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一并出让给项目实施主体)。规划容积为146620㎡,规划容积率5.1。
其中厂房102640㎡,产业配套用房39700㎡(其中配套宿舍33900㎡,小型商业服务设施5800㎡),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4280㎡(其中社区警务室15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500㎡,文化活动室1000㎡,垃圾转运站150㎡,再生资源回收站70㎡,公共厕所70㎡,环卫工人作息房10㎡,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1330㎡)。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800㎡。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申报主体为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武汉祥泰源置业有限公司。
武汉祥泰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泰源”)是中融集团(公司资产管理规模逾3000亿)的子公司,2010年12月进入武汉,顺利取得P(2011)076地块。公司秉承中融集团“以城市发展的自然规律就是中融的发展方向”的经营理念,以严格的质量标准与创新的规划理念和服务城市的赤子之心为武汉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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