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道S305岔凤线牌岔子至隆化县城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德市交通运输局:
《承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省道S305岔凤线牌岔子至隆化县城段改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初审意见的报告》(承国土资地〔2018〕66号)和《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申请办理省道S305岔凤线牌岔子至隆化县城段改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承交规〔2018〕421号)收悉,经审查,预审意见如下:
1、省道S305岔凤线牌岔子至隆化县城段改建工程是列入《河北省普通干线年)》(冀政办函〔2013〕83号)的交通项目,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10号)以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有关规定,原则通过用地预审。
2、项目总用地33.0656公顷,其中农用地20.4120公顷(耕地6.5558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4.8570公顷)、建设用地11.3773公顷、未利用地1.2763公顷。在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集约和节约用地。
3、要切实做好项目用地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认真落实承诺,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安置、土地复垦等有关工作,其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缴费标准应按照当地耕地开垦费蕞高标准的两倍执行。
4、项目按规定批准后,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依法报国务院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5、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规定,本预审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三年。
6、本预审意见仅供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省道S305岔凤线牌岔子至隆化县城段改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使用,不能替代用地审批手续,不能作为办理银行贷款、环评等相关手续的支撑文件。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德市交通运输局:
《承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省道S305岔凤线牌岔子至隆化县城段改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初审意见的报告》(承国土资地〔2018〕66号)和《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申请办理省道S305岔凤线牌岔子至隆化县城段改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承交规〔2018〕421号)收悉,经审查,预审意见如下:
1、省道S305岔凤线牌岔子至隆化县城段改建工程是列入《河北省普通干线年)》(冀政办函〔2013〕83号)的交通项目,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10号)以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有关规定,原则通过用地预审。
、项目总用地33.0656公顷,其中农用地20.4120公顷(耕地6.5558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4.8570公顷)、建设用地11.3773公顷、未利用地1.2763公顷。在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集约和节约用地。
、要切实做好项目用地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认真落实承诺,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安置、土地复垦等有关工作,其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缴费标准应按照当地耕地开垦费蕞高标准的两倍执行。
、项目按规定批准后,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依法报国务院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规定,本预审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三年。
、本预审意见仅供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省道S305岔凤线牌岔子至隆化县城段改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使用,不能替代用地审批手续,不能作为办理银行贷款、环评等相关手续的支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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