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1年第3号)
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芜湖市2020年第37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21〕224号)批准,由芜湖市人民政府将鸠江区汤沟镇早映村、楼梯村、汤沟社区范围内集体农用地15.9533公顷(其中:耕地11.769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2.3612公顷。以上合计批准建设用地18.3145公顷。
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芜湖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决定》(芜政办〔2018〕18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集体土地上房屋、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芜政秘〔2020〕93号)等规定执行。
凡属上述地块范围内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登记结果,以该批次征前两公告期内的调查和登记结果为准。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