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芜湖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W202107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坚持绿色低碳发展 实现碳达峰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碳达峰”是指在某一个时点,二氧化碳的排放达到峰值,不再增长,之后逐步回落;“碳中和”是指在一定时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抵消,实现二氧化碳的“零排放”。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是党中央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一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我市大力推进节能减碳工作,切实把节能减碳工作作为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规划引领,强化目标责任落实,调整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开展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得了良好的成效。到2020年底,我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7.48%,森林蓄积量641万立方米,能源消费强度较2005年累计降低52.46%,碳排放强度降低超过55%。
1.制定工作方案,加强能耗煤耗源头控制。编制完成了《芜湖市“十三五”节能低碳发展规划》,制定《芜湖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方案,研究提出《芜湖市“十四五”期间节能减煤政策环境和工作思路》。制定出台了《芜湖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发挥能评对控制高能耗高耗煤项目落户、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作用,严格开展节能审查,严控新上高耗能高耗煤项目,严格“两高”项目监管。
2.大力发展新能源,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持续推进一批光伏电站及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风电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2020年,全市可再生能源累计装机容量达201.306万千瓦,发电量达27.63亿千瓦时,新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13.14%。
3.开展综合整治,加大节能减碳力度。实行燃煤锅炉“清单式”管理,完成全市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加快推进有供热需求的省级以上开发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的原则,委托专业机构对20家重点耗煤企业开展“一企一策”耗煤管理诊断服务,逐一编制诊断报告,确定施工图和时间表,实施切实可行和更加精准的控煤措施。
4.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绿色产业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第三产业,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三次产业占比由2015年的4.9:62.7:32.4调整为2020年的4.3:47.6:48.1,第三产业比重提高了15.7个百分点。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成功申报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2020年,全市战新产业在库企业580家,产值同比增长18.06%,占规上工业比重约42.2%,已形成“4+6+18”发展格局,龙头企业稳步壮大,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产业发展“含绿量”不断提高。
5.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2020年9月以来,根据国家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市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前期准备,启动各项工作。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已完成了芜湖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和芜湖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单位招标工作,确定了中标服务单位,2021年6月中旬签订了服务合同,正式启动了芜湖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经与省相关部门对接,其中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工作由发改部门牵头负责,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负责。
“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攻坚期,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将推进碳达峰工作转化为倒逼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进新技术攻关和新业态创新,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新机遇。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高质量编制芜湖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梳理我市碳排放总量及排放源构成,分析碳排放总量的历史变化趋势及规律,识别重点排放领域及排放源。基于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态势、重点领域排放特征等驱动因素及控排潜力的分析,科学合理确定我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的总体目标及阶段性目标。分析明确我市碳排放达峰的重点部门及行业,研究提出达峰路径选择,并将峰值目标分解落实到重点部门及行业。深入分析我市实现碳排放达峰的基础和条件,分析评估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对于拓展投资空间、扩大就业容量、改善环境质量等的协同作用,推动我市绿色低碳发展与转型。探索实施地区碳排放总量控制、行业碳排放标准、企业碳排放权交易、项目碳排放评价等相关制度和机制。
2.全面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持续开展能耗“双控”工作,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压实节能减碳目标责任,严格控制新上“两高”项目,严禁新上落后产能、过剩产能项目,对新报批的重大用能项目,深入论证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认真评估对项目所在地能耗“双控”、污染物排放、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对本区域不能平衡经济增长和能耗之间关系的,不予批复建设。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将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增量空间优先配置到低投入、低消耗、大产出、大收益、可持续的产业,着力打造低碳产业体系。
3.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大力发展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优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布局,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推进太阳能光伏大规模开发利用,鼓励发展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西形冲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探索构建以副产氢提纯为主体、风光电互补制氢为辅的氢能能源供应体系,构建制氢-运氢-加氢-用氢的完整产业链。积极引进、培育氢能产业项目,推进加氢站建设,加速氢能产业聚集发展,逐步扩大氢能源消费占总能源消费的比重。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深入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严格控制新建耗煤项目,原则上不再新上用煤项目,确需新建用煤项目严格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先落实用煤指标,再批复建设。
4.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行动。加快推进行业能耗煤耗对标,引导重点行业企业以国际、国内先进值为标杆,实现能耗和煤耗减量升级发展。鼓励企业利用厂房、屋顶、闲置地块建设分布式光伏。积极构建绿色再制造体系。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广建筑与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发展。探索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示范,推广零碳建筑,实现零碳能源供给。提升公路交通电气化水平,继续提高铁路运输占比,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进一步开展控车减油,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使用规模,推广纯电动公交车、环卫车、出租车示范项目,氢能汽车示范项目。
5.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结合重点产业,围绕低碳、零碳、负碳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加快绿色清洁可再生能源、能源高效储存输配等关键技术研发,提升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水平。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科技服务平台,促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大力推广符合国家、省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生产技术导向目录或推行方案中公布的先进适用生产技术应用,推进余热余压利用、变频电机改造等先进节能技术应用。
6.积极参与绿色低碳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全国和区域性碳排放交易市场、用能权交易市场,探索开展跨区域、跨行业的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实现行业和地区之间能源资源高效配置。鼓励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电力需求侧管理、综合能源服务等市场化模式,降低用能单位技术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调动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积极性。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建立符合绿色低碳目标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积极发展能效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资产证券化。
7.持续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通过加强生态保护、植树造林、科学管理,有效发挥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的固碳作用,提升全市生态系统碳汇增量。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加快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
8.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统筹推进多领域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创建行动,灵活采用多种形式的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推动绿色低碳消费方式,形成崇尚绿色低碳生活的社会氛围。
联系单位: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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