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芜国土(开)挂告字[2019]013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四、挂牌地块的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要求等,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1月16日至2019年12月16日,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39号(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11月16日至2019年12月16日(工作日),向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16:00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且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在2019年12月16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19年12月7日8:00时至2019年12月18日16:00时。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四)项目开发周期:开发周期为开工准备期加建设工期。该地块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准备期),建设工期为24个月。开发周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
(八)竟买保证金的处置: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出让金总额5%的部分(不计息)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开工保证金和竣工保证金各占建设工期保证金50%,项目按期开工、竣工分别全额退还开工、竣工保证金,否则,分别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开、竣工保证金3‰比例进行扣减,开工、竣工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后将保留继续追缴的权利,未按期开工但按期竣工的,扣减的开工保证金予以退还;竞买保证金其余部分(不计息)转作土地出让金。
联系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39号(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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