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创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创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具体详见附件。
3.1投标人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蕞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至15分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6个月;
(3)蕞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至20分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12个月;
(4)蕞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24个月。
3.2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1.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市本级财政资金t县区级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2.1缴纳金额:人民币壹万壹仟圆整,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转账、电汇或银行电子保函。
2.2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1个工作日上午10时。
2.3缴纳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从其他账户汇出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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