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芜湖发布多宗土地征收补偿方案!涉及弋江区、鸠江区
二坝镇永宁村集体土地24.7605亩、二坝镇龙泉村435.6735亩、二坝镇二坝社区0.7185亩,用于中江新城一期地块建设,并已发布《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拟征收土地面积461.1525亩(其中耕地230.25亩)。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皖政(2020)32号)执行,区片标准:47200元/亩。安置方式为货币和实物补偿相结合的方式。
拟征收弋江区高安街道裕民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拟征收高安街道裕民村集体土地2.2524公顷,东至横山河路,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芜湖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被征收土地总面积2.2524公顷(33.786亩),其中农用地1.0657公顷(耕地0.6602公顷),补偿安置方式为货币补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按《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芜政办秘[2020]27号)执行。
拟征收弋江区中南街道潮音街社区、兴隆街社区,南瑞街道南街社区、铁桥社区,马塘街道大营社区、松元社区、白马街道石硊社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被征收土地总面积5.5170公顷(82.755亩),拟征收地块一至地块十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南沿河路工程)。
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文件执行。补偿安置方式为货币补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按《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芜政办秘(2020)27号)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拟征收弋江区马塘街道元山社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
拟征收地块一:马塘街道元山社区集体土地1.0604公顷,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仓津路,北至空地;地块二:马塘街道元山社区集体土地0.0048公顷,东至元亩塘水系,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元亩塘水系;地块三:马塘街道元山社区集体土地0.0495公顷,东至弋江南路,南至中国石化加油站,西至空地,北至峨山路。
拟征收地块一至地块三用于交通运输用地。被征收土地总面积1.1147公顷(16.7205亩),其中农用地1.0105公顷(耕地0.9945公顷),建设用地0.1042公顷。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文件执行。补偿安置方式为货币补偿。
现拟征收二坝镇龙泉村二坝社区、中路村、永宁村;汤沟镇板桥村集体土地。安置方式为货物和实物补偿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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