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检察院对辖区内工业用地实际用途情况进行排查
原标题:鸠江区检察院对辖区内工业用地实际用途情况进行排查
国有土地资产价值日趋显化,部分土地使用者受经济利益驱动,法律意识不强,缺乏严格依法用地认识,随意改变工业用地用途性质现象时有发生。这种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如果不及时加以遏制,不仅会造成国土资源流失的严重后果,还会破坏城市布局、影响土地市场正常秩序。
为及时了解鸠江区工业片区的工业用地有无改用于商业、娱乐、住宅及综合楼的情况,我院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局提供的地图了解到:本次摸排的片区位于鸠江区祥盛路与祥泰路两侧,占地面积约600余亩,有近15家企业,该处土地均属于工业用地。我院干警首先调取了相关企业的工商信息、房屋登记情况,并根据相关线索连续两日实地排查了芜湖中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芜湖亚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芜湖博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芜湖长旭实业有限公司、芜湖燕大润伟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旭昌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芜湖市融汇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芜湖康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八家企业,通过走访企业主管、看查企业用地情况等方式对该片区工业用地的土地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基本摸底。
(↑ 我院干警实地走访、排查相关企业)
(↑芜湖燕大润伟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万春西路侧有一块空地,现被用于一家二手货车市场)
(↑原芜湖康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现用于经营汽车维修、二手车买卖等)
(↑芜湖市融汇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内有经营销售酒店用配配套、图书、办公用品等)
《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规定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经相关土地和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这一规定系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从土地用途管制角度对土地使用者应按规划用途使用土地的行政管理性要求。企业擅自将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是不合法的。
下一步,我院会继续扩大排查范围,积极跟进监督,避免因工业用地用于商业用途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后果。欢迎大家发现类似情况后积极向我院提供线索。
王超 李倩 黄殷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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