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工业用地挂牌出让及探索拿地即开工
存量建设用地是指已报批或政府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重新拟挂牌的土地。
我们一般都俗称“净地”出让。那什么是“净地”呢,根据《闲置土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净地”是指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其他基本条件。其中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其他基本条件,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三通一平”,即应达到通水、通电、通道路和场地平整等条件的简称。有的地方还加了通气、通讯、通暖气、通热等“五通一平”、“七通一平”。
对出让地块的具体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规划条件。由市级规划部门出具,但我市为提高办事效率,在开发区管理范围内,将该审批权限下放给开发区管委会。同时,为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节约集约用地,我市还会在出让前,对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进行约定。
由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出让范围和规划条件,抽取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地块的出让起始价格进行评估确定。
上诉材料齐全后,由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初审,并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与生态红线、湿地红线是否重叠,土地权属来源是否清晰,征收补偿是否落实到位,挂牌项目是否符合相关产业要求等等。审查结束后,即可发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公告期20日,挂牌时间10日。
我市会在挂牌截止的蕞后半天,举行现场挂牌会,蕞终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并在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成交后,需在自然资源部网站公示5日,并根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日期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
为进一步推进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的满意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鸠江区积极与市直部门配合,施行“承诺制”开工服务。但怎样进一步做到,拿地即开工,因涉及部门和事务较多,还需企业和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
一是规划方案通过开发区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审批,二是通过施工图审,三是确定五方主体(即监理、建设、勘查、设计、施工单位)。之后企业出具《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承诺书》,同时由开发区管委会向市住建局出具《施工许可承诺审批函》,承诺在6个月内完善相关建设手续。由市住建局窗口,制发《承诺制施工许可证》。
从土地挂牌前期手续到蕞后的交地,一般在3个月左右。企业需在这段时间内做好上述工作即可实现拿地即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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