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天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芜繁路至经七路地块(繁国土地2006年06-24地块)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头部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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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天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芜繁路至经七路地块(繁国土地2006年06-24地块)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头部次公示
按照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芜湖市皖南造船有限公司委托芜湖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项目基本信息予以公告。
建设项目:芜繁路至经七路地块(繁国土地2006年06-24地块)开发项目
建设单位:芜湖市天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310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约136000平方米,商业约24000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芜湖市天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芜湖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113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3)编制环评报告书,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4)环评报告书初稿完成后将结论向公众告之;
(5)环评报告书送审稿编制完成后送审批部门评审;
(6)根据环评报告书送审稿评审会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完成报告书报环保局审批部门审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评价技术导则、项目工程设计资料等,进行工程分析,对大气、地表水、声、生态环境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并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选址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环保相关要求,作出评价结论,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主要意见
(1)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2)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危害/影响程度;
(3)征求公众是从何种渠道知道建设项目的;
(4)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5)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方圆5km范围内的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
2.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3.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质疑;
4.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将采用问卷方式征询公众意见,预计随机发出100份,包括居民、机关单位等;
环评报告书初步编制完成提交送审前,将制作简本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将公众意见纳入报告书中。
公众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索取相关信息或者提交书面意见。八、公告说明
公告不得少于七日,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咨询、查阅服务。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主办单位: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技术支持:安徽新媒体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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