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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同意将济青路(非主线)、潍莱路、京福路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注入山东高速集团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发布时间:2009-10-28

  由于历史原因,山东高速集团所属资产所使用土地大部分为国有划拨土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国有划拨土地的使用权仅是对土地的占有和使用,为不完全土地使用权,没有充分的收益和处置权能,不能转让、出租、抵押,山东高速集团如对相关资产进行处置,需将划拨地变更为出让地、向国家缴纳巨额土地出让金,这将直接影响山东高速集团的经营实力。

  近日,山东省政府批复同意将济青高速公路(非主线)、潍莱高速公路、京福高速公路涉及的国有划拨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由省政府作价出资,注入山东高速集团,相应增加山东高速集团的资本金。据初步统计,该批土地合计约57000亩,集团公司已建立专门机构,并对相关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预计将于今年底前全面完成。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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