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芜湖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方村工业园项目房屋协议搬迁补偿方案(国有土地)

  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奖励等标准办法的通知》、《芜湖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市区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调查登记和抽样评估等情况,现就该项目的房屋协议搬迁补偿方案公布如下:

  东至欧阳河,西至荆山河,南至西梗,北至欧阳河(详见红线图)国有土地上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物;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2.选择货币补偿:按市场评估价格补偿。在本地块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被征收房屋进行预评估,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评估确定。预评估价格如下:

  ①方村街道工业集镇区工业大道002号:结构钢,楼层1/1,年代2008年,用途工业,房屋价格(单价)1068元/平方米。(不包含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价值)

  ②方村街道工业集镇区工业大道002号:结构钢、钢混,楼层1/1,年代2008年,用途工业,房屋价格(单价)1099元/平方米。(不包含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价值)

  ③方村街道工业集镇区工业大道002号:结构钢混,楼层1/1,年代2008年,用途工业,房屋价格(单价)1398元/平方米。(不包含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价值)

  ④方村街道工业集镇区工业大道002号:结构混合,楼层1-2/2,年代2008年,用途工业,房屋价格(单价)1316元/平方米(不包含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价值)

  ⑤方村街道工业集镇区工业大道002号:结构混合,楼层1/1,年代2008年,用途工业,房屋价格(单价)1261元/平方米(不包含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价值)

  ⑥方村街道工业集镇区工业大道002号:结构简易,楼层1/1,年代2008年,用途工业,房屋价格(单价)342元/平方米(不包含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价值)

  ⑦方村街道工业集镇区工业大道002号:结构砖木,楼层1/1,年代2008年,用途工业,房屋价格(单价)742元/平方米(不包含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价值)

  ⑧方村工业园纬8路:结构混合,楼层1-3/3,年代2009年,用途工业(办公),房屋价格(单价)1356元/平方米(不包含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价值)

  ⑨芜湖县方村镇工业集中区(天城村):房屋价格(单价)336元/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工业土地)

  商业、办公用房:以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5‰(元/月)确定。

  生产、仓储用房:以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12‰(元/月)确定。

  按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计算,标准为:12元/平方米。有重型机械设备的房屋,可按评估价格计算。按上述标准支付一次搬迁费。

  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120日内签约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10%给予奖励,逾期不予奖励。

  (一)各类附属设施补偿、室内装饰装修补偿、树木补偿按《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助奖励等标准办法的通知》(芜政办〔2017〕10号)文件中规定标准执行。

  层高2.2米以上的650元/平方米,层高1.8米以上不满2.2米的500元/平方米,层高1.5米以上不满1.8米的400元/平方米,层高不满1.5米的300元/平方米。

  檐口高度2.2米以上的450元/平方米,檐口高度1.8米以上不满2.2米的350元/平方米,檐口高度1.5米以上不满1.8米的200元/平方米,檐口高度1米以上不满1.5米的100元/平方米,檐口高度0.5米以上不满1米的50元/平方米。

  房屋协议搬迁部门与协议搬迁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房屋搬迁工作人员在房屋搬迁与补偿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协议搬迁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搬迁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三)房屋搬迁的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补偿由房屋搬迁双方当事人按本协议搬迁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与补偿条例》等规定协议确定。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524678515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