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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芜湖一地公开选调

  为进一步加强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干部队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县委编委研究同意,在全县公开选调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开发区管委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下属事业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处岗位2个。详见《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面向全县选调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1)。

  南陵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教育、卫生系统和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内的;

  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市民服务中心4010办公室),联系人:石学东,联系电话,。

  1.《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面向全县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正反打印,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在报名期间提交到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纸质版需盖好公章);

  4.近期二寸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

  5.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收到报考者提交的相关资料后,由选调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经审查,按照1:2的比例提出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开发区管委会派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考察结果,集体研究后,将拟调人选的意见书面送县委编办。

  由县委编办提请县委编委会议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名单。

  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调动人员。调动人员岗位聘任等问题按照南陵县人社局、县编办《关于南陵县专业技术人员调动职务聘任及工资待遇等问题的补充通知》(南人社〔2018〕91号)文件执行。

  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参加选调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原标题:《2人!芜湖一地公开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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