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省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商办贸发函〔2020〕404号),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合肥海关、省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及外聘专家开展了2021年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认定评审工作,对经合肥、阜阳、芜湖、宣城、池州、安庆、黄山等7市申报的安徽省跨境电商创新服务中心、合肥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产业园、桐城市跨境电商产业园(安庆)、柏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芜湖)、南翔万商跨境电商产业园(芜湖)、宣城鸿乔斯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徽州区跨境电商产业园(黄山)、东至龙工场跨境电商产业园(池州)、安庆(大观)跨境电商产业园、颐高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阜阳)等10个园区,采用资料审核、现场走访、集中评分等方式,逐一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并经厅党组会审议,拟认定
现对以上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12月13日-12月17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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