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本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
2.负责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征收计划,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3.负责组织拟征收范围内房屋及附属物情况的摸底调查登记;
4.负责组织房地产评估机构的选定;
5.负责房屋征收决定的报批及公告;
6.会同财政部门做好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款的支付及安置房分配;
7.负责房屋拆除公司的管理、考核和验收;
8.负责办理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搬迁;
9.负责房屋征收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调解和信访维稳工作;
10.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11.完成湾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中山路原民主社区办公楼(老湾沚镇派出所所在地)。办公时间:上午8点-12点;下午2:30-5:30办公室电线
1.综合室。负责征收办日常行政、宣传(各类媒体、网络平台、民生工程棚改宣传和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联系、对接外部门相关工作及协调内部各科室;负责房屋征收数据的统计、上报;负责综合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工作;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各项流程性工作(年度计划,风险评估,评估机构推选,补偿安置方案修改、公示;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决定,行政诉讼,司法强制执行等);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类材料、表格、会议、阶段督查、迎检、目标考核;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各棚改地块的房屋拆除招标,督促做好建筑垃圾清运工作;负责对拆除公司的管理、考核、验收工作;负责房屋征收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负责扬尘污染防治日常管理和台账;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等解释宣传工作;草拟历年来棚改补偿安置方案工作;负责对接丈量、认定、评估及法律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财务结算室。负责征收办财务工作;负责征收办棚改账户的管理、定期核账;负责定期申报、审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资金及按时发放;负责安置房分配、补偿协议签订、结算、档案整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历年来各类遗留被征收户的结算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各年度、各部门的棚改项目审计及档案移交;配合办公室做好各类棚改迎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信访维稳室。负责承办上级部门交办、转办的各类信访、投诉、举报等回复及归档;做好各类信访人上访的稳控和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及当前征拆领域的矛盾、纠纷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郑贵(芜湖市湾沚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联系电线。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本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
负责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征收计划,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负责组织拟征收范围内房屋及附属物情况的摸底调查登记。
会同财政部门做好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款的支付及安置房分配。
负责房屋拆除公司的管理、考核和验收。
负责办理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搬迁。
负责房屋征收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调解和信访维稳工作。
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完成湾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本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
1.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广泛深入开展调研,草拟湾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相关规定、补偿标准、房屋征收年度计划、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2.
经湾沚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后予以实施。
提请湾沚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事项报告单。
严格按文件执行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规定和补偿标准
负责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征收计划,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
1.根据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规定,起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2.
组织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3.
1.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2.
负责组织拟征收范围内房屋及附属物情况的摸底调查登记
1.开展被征收户信息收集及房屋丈量;2.
对被征收房屋摸底调查信息进行公示并进行信息更正。
严格丈量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1.公布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录;2.
1.根据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规定,起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2.
组织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3.
1.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2.
会同财政部门做好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款的支付及安置房分配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的通知》
3.向建投申请征收资金,支票或房票支付补偿安置资金。
负责房屋拆除公司的管理、考核和验收
交房验收后,由拆除公司进场施工,保障现场施工安全
做好房屋拆除工作,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负责办理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搬迁
负责房屋征收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调解和信访维稳工作
1.上级交办信访件、电线.组织开展调查,给予答复处理。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