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工业园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工业园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据《国有土地使用证》(南国土资国用〔2007〕第003855-78号),估价对象证载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面积为2943.86平方米。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的用途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本次估价设定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利用条件:因委托估价方及相关当事方未能提供土地出让合同,根据委托估价方提供的《项目投资合同》,估价对象所在的项目开发要求应符合南陵经济开发区规划要求,即:容积率≥0.8;建筑密度≥50%;绿化率≤15%。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皖政〔2013〕58号),市管省级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2。估价对象位于南陵经济开发区,属省级开发区,本次估价设定容积率为1.2。土地开发程度:估价对象实际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外“五通”(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宗地上建有围墙、水泥道路及场地部分平整。经委托估价方确认,实际评估对象范围为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包含土地上的附属物)。考虑本次估价目的是为司法鉴定提供参考依据,评估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外“五通”(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宗地上建有围墙、水泥道路及场地部分平整。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南国土资国用〔2007〕第003855-78号),估价对象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故本次估价设定其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年限: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南国土资国用〔2007〕第003855-78号),估价对象建设用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6年8月31日。
起拍价:22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08月10日15时(工作时间)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的如能过户则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成交后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当由原产权人支付的有关税费由本院代为征收,其他费用,包括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08月0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2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08月28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月支行,账号:)。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网络拍卖程序咨询(工作日上午9:00-11:30)
联系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文居街2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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