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澄迈县S212省道隆大线美向至大丰段公路项目征收集体土地的公告
省道隆大线美向至大丰段公路项目位于中线高速美向出口至西线高速大丰出口连接路,路线起点为中线高速美向出口,终点位于西线高速大丰出口,系西线高速与中线高速的连接线,拟使用土地面积共计),该项目用地涉及的老城镇富豪村民委员会青岭村、富豪村民委员会美巢村、昌广村、那统村、富豪村;罗驿村民委员会罗驿村、玉章村;那板村民委员会那板村、玉旺村、;文玉村民委员会文楠村、文堂村、玉堂村;金江镇杨坤村民委员会万昌村、大美村民委员会大美村;永发镇村民委员会那雅村;永丰村民委员会儒音村、儒存村、美楠村、儒陈村;东兴村民委员会美仁村、秀灵村、美傲村、潭玛村、潭塘村、东兴墟村、吴马村、儒昂村;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道汶村(插花地)、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美朗村(插花地)美朗村(插花地)集体土地征收手续已经省政府批准同意(琼国土资函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澄迈县省道隆大线美向至大丰段公路项目用地涉及集体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澄迈县S212省道隆大线美向至大丰段公路项目
澄迈县S212省道隆大线美向至大丰段公路项目位于中线高速美向出口至西线高速大丰出口连接路,路线起点为中线高速美向出口,终点位于西线高速大丰出口,系西线高速与中线高速的连接线,征收集体土地面积36.0708公顷,具体四至范围面积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根据调查被征收的集体土地权属涉及金江镇、老城镇、永发镇以及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道汶村(插花地)、石山镇美朗村(插花地)等31村民小组集体。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海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琼府〔2014〕36号)的规定执行;土地权属确认无异议并签订协议后,将征收土地补偿款支付给被征地单位。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琼府〔2014〕36号)的规定执行。
六、被征收集体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到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办理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逾期视为放弃应有的权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抢建、抢种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一律不给予补偿。
七、澄迈县S212省道隆大线美向至大丰段公路项目已经省政府批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擅自抢建、抢种,阻挠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及实施征收土地的,视其情节轻重,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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