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湾沚镇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西支五路668号01幢厂房、02幢综合楼房及芜湖县湾沚镇芜湖工业园区的工业用地使用权
受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12月28日10时开始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芜湖县湾沚镇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西支五路668号01幢厂房、02幢综合楼房及芜湖县湾沚镇芜湖工业园区的工业用地使用权:房产面积:6246.96m²,土地面积29845.4m²。据评估报告显示:房地权证芜县字第2011006359号,房地权证芜县字第2011006360号,工业土地权证号:芜国用(2011)第00167号;规划用途:工业;建筑年代:2010年;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60年10月26日。
四、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12月27日,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五、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六、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网址:)或线下(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现场,申请优先购买权或联合竞买的,必须采取线下报名方式。)两种方式报名,线日前(以联付通到账为准)将保证金缴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于12月27日17时前办理完毕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线上支付的于竞价会结束前办理完毕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缴纳保证金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七、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八、优先购买权人只能采取线时前,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资料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办理优先购买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与上述标的有关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应参加本次拍卖会,如缺席,则丧失相关权利,本公告视为送达。
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协议、拍卖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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