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土储中心诉安徽发改委 曝土地财政潜规则
2009年12月23日早上8点,晶鹏宾馆右侧楼下一下子涌来二百多人,倪坤成顺势爬上了广告牌,说:“想我活,你们就撤。”
郎良英一边准备往自己身上倒汽油,一边冲着楼下的人喊:“你们赶快走,不走就往身上浇。”她说当时“准备学唐福珍”,拆迁人员在一名镜湖官员的带领下撤退。
此后的日子里,倪家人一直过得提心吊胆,直到2月10日省发改委的撤销令下来了:认定芜湖发改委越权,其批复不能作为规划、拆迁等依据之一。
这惹恼了芜湖有关方面。但令人奇怪的是,起诉省发改委的不是它的下级机关芜湖市发改委,而是芜湖土地储备中心。“它只是一个事业单位,如果没有芜湖市政府支持,它不可能敢与省发改委叫板。”倪家代理人、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令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庭审时,土地储备中心认为:“发改部门的职责就是配合土地资源部门做好土地收储工作。”但安徽省发改委随即予以反击:“《安徽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规定,‘配合’是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工作,而不是可以以配合的名义,超越职权。”
辩论阶段,土地储备中心和省发改委的交锋显得不温不火,反而第三人倪家和储备中心之间出现多次激辩。
双方争辩的焦点问题是:拆迁是不是收储的前期工作。原告认为,芜湖发改委申请的不是收储,而是收储的前期工作批复规划、拆迁。王令认为原告有误导法庭嫌疑。“法律从来没有赋予土地储备中心有任何土地拆迁的职责,拆迁不是土地收储的前期工作。”而芜湖发改委批复文件中也明确指出“同意你中心对该地块进行收储”。
在拿不出更多的法律依据后,土地储备中心拿出两份市政府会议纪要,用来证明这个项目是在芜湖市政府指示下进行的。在第66号纪要中,2008年5月,镜湖区召开的一次会议,要求中江商场项目由市规划局在6月15日前确定规划,镜湖区政府负责拆迁。时任芜湖市长陈树隆主持,市检察院院长、法院院长与会。
王令的回应令原告代理人无言以对:“这两份会议纪要中没有一句话提到芜湖土地收储中心,非但不能证明原告的合法性,恰恰证明原告在越权。”王令认为,原告不能以土地储备替代行政征收(也就是拆迁),如果这么做了,就是违宪、违法,无论哪个会议纪要都没有用。
对于倪家来说,好消息不断出现。4月12日,倪家收到了安徽省国土厅的“撤销令”:撤销芜湖国土局发给芜湖土地收储中心的《建设用地批准书》。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没有任何官员到场,庭审成了法律人之间的争辩。而倪良宏认为,另外一个重要人物应该到场汇锦置业的老板,他才是真正应该出面跟他们协商的主角。
因为政府始终不愿提供当时这块地的交易合同,使得汇锦置业始终像一个谜一样困扰着拆迁户。它究竟是一家什么样背景的公司,为什么他们可以拿下这块黄金宝地?
芜湖市工商局的注册资料显示,注册资本1000万的汇锦置业成立于2008年8月7日,芜湖锦城置业公司持股20%,另外80%由上海兴现房地产公司持有。
实际上,芜湖市国土局在2008年12月10日贴出拍卖出让公告时,就已经暗示它的主人只能是汇城置业,公告中的“备注”泄露了其中的奥妙:由于该地块实行的是“毛地”拍卖,部分“净地”交付,意味着地块内原中江商场主楼13372平方米“毛地”由竞得人拆迁,拆迁费用由竞得人自行与产权人商谈并承担。而一份政府公告资料显示,这块毛地的产权人一栏写的是锦城置业(芜湖《大江晚报》2009年6月16日)。
几乎没有任何悬念,最终汇锦置业以底价4000万拿下,但无论怎么算,芜湖政府似乎做的都是赔本生意政府要承担部分“净地”约1万平米的拆迁费用,即按照政府压低后的价格每平米3008元算,也需要3008万。也就是说,这块约16.5亩的地只卖了不到1000万。
而拆迁户们还被蒙在鼓里的是,汇锦置业现在的股东已经另有其人。芜湖市工商局资料显示,2009年11月30日,上海兴现将80%股权全部转让给了锦城置业。今年1月10日,锦城置业又将股权全部转让给江苏百盛投资。
股权几易其人,这是房产商倒卖土地的惯用手法。“如果当初锦城置业全额参股,就不算招商引资,也就没有了税收等方面的减免优惠。而最后以股权的方式转让,而不是直接出让土地,就能免掉许多土地交易税。”一位业内知情人士说。
南方周末记者调查发现,锦城置业的幕后老板是一个浸淫资本市场多年的商人。芜湖工商局注册资料显示,注册资金225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品文,安徽商人。据《21世纪经济报道》称,锦城置业是上海东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
上述报道称,正是陈品文,曾亲自操刀坐庄G*ST太光(000555。SZ)等股票,并实际控制着东证投资等十几家公司。2003年10月,ST太光等股票崩盘,东证投资资金链断裂。
陈品文和镜湖官员之间有何来往,未见公开报道,但镜湖官员跟锦城置业有过接触已是不争的事实。镜湖区政府网的一篇报道表明,2008年11月8日,时任镜湖区委书记韩卫民等人赴上海招商,其间与锦城置业公司就中江商场改造进行过沟通,并表示“镜湖区将在拆迁、规划方面加大协调和服务力度”。
而这场庭审,依然没有揭开地产商的面纱,此案亦未当庭宣判。唯有“以土地储备名义进行拆迁”的现象,被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官告官”似乎算是破了个小小的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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