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芜湖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芜湖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doc

admin1年前 (2024-09-27)芜湖产业信息25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工业园区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芜湖市人民政府 文 号:芜政[2004]2 号 发布日期:2004-2-14 执行日期:2004-3-10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 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芜湖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 13 次 常务会议通过,于 2004 年 3 月 10 日起施行。 二 00 四年二月十四日 芜湖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控制新污染源的产 生,防止区域环境质量恶化和生态破坏,促进经济建设和环境保 护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规章,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工业 园区)环境保护工作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另有专门 规定的,优先适用该规定。) 第三条 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工业园区的环 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四条 工业园区的设立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符合产业政策导向,有利于当地特色产 业的集聚,有利于资源能源的综合利用,有利于环境综合整治和 污染集中治理,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 第五条 工业园区在规划建设前,必须进行区域环境影响评 价,对园区及其周围相关区域的环境现状质量、环境承载能力和 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进行科学评估,确定工业园区的选址、发展 规模、产业结构、工业布局和环境功能区划。 第六条 凡未进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 设立工业园区;已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未进行区域环境影响评 价的,应在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补办。 第七条 对现有工业园区发展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符的, 开发建设部门应对其予以调整;造成区域环境严重污染或生态严 重破坏的,要停止建设,批准设立部门应对其予以调整。 第八条 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设施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其污染防治设施建成并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 可投入生产。 第九条 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凡有 污染的项目或工序应尽量相对集中,便于集中治理。 工业园区实行集中供热、供气,以节约资源,减少污染。 工业园区内一律不得新上燃煤锅炉。 第十条 进入工业园区的企业新建有污染的项目,必须进行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按国家规定的审 批程序报送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进入工业园区的企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 政策和技术政策,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小的清洁生产 工艺,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限制的生产工艺、设备。 企业建成一年后,应积极进行清洁生产审计和 ISO14000 认证。 第十二条 工业园区实行雨污分流,建立统一的污水处理系 统,并设置规范化的排污口。 第十三条 工业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和垃圾由工 业园区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进行集中处置或综合利用,不得产生 二次污染。 第十四条 工业园区内企业排放的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 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总量控制,其污染 物排物量应纳入当地政府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迁建的项 目应当做到逐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其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 破地方政府配给的指标。新建的项目增加的污染物排放量由地方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市、县的环境容量平衡解决。 第十五条 在工业园区的国家明令禁止的小造纸、小电镀、 小印染等“十五小”企业和小煤矿、小玻璃、小水泥、小炼油、小 火电等“五小”企业,由市、县人民政府责令关停。 第十六条 工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的污染治理设施没有建 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就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 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 止生产或者使用,并处罚款。 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 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 第十七条 依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工业 园区内的企业应如实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放污 染物申报登记,依法缴纳排污费。 第十八条 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进入工业园区企业 的管理,建立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环境保护 工作,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进入工业园区的企业实行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招商引资考核内容。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引入的项目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在考核中 实行扣分,标准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 权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 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 2004 年 3 月 10 日起施行。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2022年10月25日无为经济开发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竞得芜湖市1宗商业办公用地溢价率588%

2022年10月25日无为经济开发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竞得芜湖市1宗商业办公用地溢价率588%

  中指云网讯:2022年10月25日,安徽省芜湖市成交1宗商业/办公用地,无为经济开发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总价4500.00万元竞得2022-14地块,楼面价457元/㎡,溢价率5.88%。   中指云网讯:编号为2022-14地块,位于福渡镇福远大道(S218)与长坝路交叉口西北侧,商业/办公用地,出让年限 40年,出让总用地面积为49202.00㎡,建设用地面积...

『政策解读』关于工业用地挂牌出让及探索拿地即开工

『政策解读』关于工业用地挂牌出让及探索拿地即开工

  存量建设用地是指已报批或政府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重新拟挂牌的土地。   我们一般都俗称“净地”出让。那什么是“净地”呢,根据《闲置土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净地”是指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其他基本条件。其中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其他基本条件,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三通一平”,即应达到通水、通电、通道路和场地平整等条件...

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办法(试行)

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园区工业建设项目开工前审批效率,从而推动工业项目早开工建设,现结合园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1.前提条件。“拿地即开工”的前提条件是“四证齐发”(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在项目签约后,同步进行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和审批、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要件准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件...

关于临泉至芜湖客运班线变更途经地的 公 示

关于临泉至芜湖客运班线变更途经地的 公 示

  2020年11月30日,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接阜阳市汽车运输集团临泉有限公司关于临泉至芜湖(车牌号:皖K35222,线)客运班线变更途经地的申请,拟由原途经地S102、G206、合芜高速,变更为G345、G105、S12、S17、G5011,其他事项不变。对以上班线变更途经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临泉县政务服务中...

地招拍挂信息

地招拍挂信息

  东至318国道,西至原318国道,南至中捷隔板科技公司,北至三磊塑胶公司   土地位置:东至瑞鑫模具公司,西至205国道,南至双马塑胶公司,北至芳胜工贸公司   土地位置:206省道与皖江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土地位置: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复兴功能区   芜湖最新新闻资讯更多   2018年上半...

天地数码以56622万元竞得芜湖工业用地用于公司项目实施工作

天地数码以56622万元竞得芜湖工业用地用于公司项目实施工作

  12月19日,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安徽维森智能识别材料有限公司以566.22万元竞得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地块,用于开展“年产2.3亿平米智能识别材料生产线(二期)项目”的实施工作。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天地数码于12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同意该公司将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部分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全部用于“年产2.3亿平米智能识别...

安徽企业3860万拍地因“闲置”被无偿收回:控制规划迟迟不批7年未“三通”无法开工

安徽企业3860万拍地因“闲置”被无偿收回:控制规划迟迟不批7年未“三通”无法开工

  3860万元拍下的土地三面未修路,仅有的一侧道路为断头路——因为区域规划未获批,拍地企业多次申请开工并将排污管道接入市政管网无果后,只能暂时将土地搁置。   两年后,因未在法定期限内开工,该土地被作为闲置土地收回。“如果开工建设,我会面临涉嫌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不开工,近4000万元的土地款就打了水漂,让我怎么办?”4月6日,安徽中销商贸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

安徽南陵工业园区

安徽南陵工业园区

  芜湖南陵工业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按照一区多园的模式,建设符合本地产业结构、各具特色的经济园区,在坚持一区多园发展模式的基础上,以服装制鞋为特色产业,逐步完善区内的产业链,形成产业群。工业区内基础设施按道路、供电、给水、排水、通讯及场地平整的五通一平的标准建设,主干道与国、省道相连,宽60米,次干道宽40米,呈纵横分布;电信、有线电视线路沿主次干道在地下铺设,为企业提供完备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