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区厂房拆除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芜湖市繁昌区厂房拆除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项目名称:芜湖市繁昌区厂房拆除工程项目(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仅支持物理CA锁加解密)
3.1投标人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蕞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至15分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6个月;
(3)蕞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至20分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12个月;
(4)蕞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24个月。
3.2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3.4投标人资质要求: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5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任务,并按照规定的执业范围进行执业 。
时间:2021年05月26日至2021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采购文件。
1.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市本级财政资金□县区级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2.1缴纳金额: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转账、电汇或银行电子保函。
2.3缴纳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从其他账户汇出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2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入库通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系统获取分数) 。
□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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