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区完成首宗土地出让价款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业务
日前,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完成繁昌区首宗土地出让价款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业务,价款6484万元。
7月8日,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与诺贝尔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做好企业服务,贯彻落实“四送一服”政策,繁昌分局安排专人赴税务部门窗口,代竞得人将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后1日内完成出让价款申报缴纳工作,并及时开具出土地出让价款票据,办事效率获得企业好评。
这是芜湖市繁昌区土地出让价款征收职能划转后成功办理的首例征缴工作,标志着繁昌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平稳顺利完成。
据悉,自今年7月1日起,我省正式将原本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至税务部门负责征收。新政策出台后,繁昌分局与繁昌区税务部门多次沟通协商,就职责定位、划转交接、信息传递和互联互通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协助其制定《繁昌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缴工作规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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