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进一步规范和加快土地出让前期工作
本报讯8月19日,芜湖市政府网站对外发布《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经营性用地出让前期工作程序的通知》。《通知》的出台,旨在加大经营性用地出让力度,规范和加快土地出让前期工作,《通知》对经营性用地出让前期工作程序及时限进行了具体要求。
在规划指标确定阶段,所在区政府将拟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初步方案及日照分析报告(确有必要的地块)提交市城乡规划局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市土储中心会地块所在区政府向市城乡规划局出具办理该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和指标建议函。市城乡规划局应根据城市整体规划布局,在接到市土储中心来函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局内部审核流程,并出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红线图。
然后进入验地、测绘和地价评估。拟出让地块所在区政府将《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或规划设计方案)及地块基本信息资料(包括红线图、四至范围、水电气管线接入点、土地收回或报批等相关资料)报市土储中心审核。市土储中心牵头组织市国土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委及所在区政府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该地块的交地验收工作。若地块符合交地要求,由上述五个部门在《拟出让地块交地验收单》上签署意见。
市土储中心在地块交地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测绘、地价评估工作并拟定出让报告和相关资料一同报市国土局审核。
市国土局收到出让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审核流程及地价初审工作。地价初审会由市国土局及市土储中心参加,并邀请所在区政府列席。
出让方案会签工作根据拟出让地块的地价初审结果,市国土局拟定该宗经营性用地出让方案,由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土储中心、所在区政府五方进行会签盖章。五方会签后由市国土局将该宗经营性用地出让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出让公告发布工作市国土局在收到市政府对该宗经营性用地出让方案审批同意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出让公告的发布工作。记者王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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