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红黄绿”亮牌预警机制》征求意见稿
“双招双引”一号工程,加速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建设、投产达效,通过发布项目进度“红黄绿”预警,压实压紧责任,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建设任务,制定本机制。
通过用“红、黄、绿”颜色管理,全面反映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进度,让项目计划进度完成情况、目标达成情况可视化。其中,“绿”牌表示项目推进正常可控,按照时序进度顺利进行;“黄”牌表示项目推进出现滞后,但在可控范围内,仍可以在一定努力下追回进度目标;“红”牌表示问题比较严重,与原定计划有较大差距,并且有可能出现停工和毁约等风险问题。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无为市、南陵县、镜湖区、鸠江区、湾沚区、繁昌区人民政府,自贸区芜湖片区管委会。
1、2021年以来,新签约总投资1亿元以上产业项目或合同约定用工100人以上现代服务业项目;
2、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大龙湾片区(以下简称大龙湾片区)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不含产业项目)。
(1)供地项目:项目正式合同需明确开工期限和建设周期。原则上,项目正式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实现开工,9个月内纳入市统计局固定资产统计库。1亿元至5亿元(不含)项目建设周期不长于12个月,5亿元至10亿元(不含)项目建设周期不长于24个月,10亿元及以上项目可视实际情况予以约定。项目竣工投产后12个月内实现达规入统。
(2)非供地项目:①资产盘活项目。项目正式合同需明确开工期限和建设周期。原则上,项目正式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不动产权过户并实现开工,9个月内纳入市统计局固定资产统计库。1亿元至5亿元(不含)项目建设周期不长于12个月,5亿元至10亿元(不含)项目建设周期不长于24个月,10亿元及以上项目可视实际情况予以约定。项目竣工投产后12个月内实现达规入统。②租赁项目。项目正式合同需明确开工期限和建设周期。原则上,项目正式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实现开工,6个月内纳入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库,项目建设周期不长于12个月。项目竣工投产后12个月内实现达规入统。③单纯设备购置项目。原则上,项目正式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纳入市统计局固定资产统计库。
项目正式合同需明确开工(装修)期限和运营日期。原则上,项目正式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实现开工(装修),6个月内正式运营,24个月内实现达规入统。
原则上,土地摘牌后3个月内实现开工,6个月内纳入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库。1亿元至5亿元(不含)项目建设周期不长于12个月,5亿元至10亿元(不含)项目建设周期不长于24个月,10亿元及以上项目可视实际情况予以约定。
2、未按约定时限完成开工、达规入统或低于序时进度50%以内(含50%)的,亮黄牌;
1、市投资促进中心负责提供纳入亮牌范围项目,各县市区、开发区、自贸区芜湖片区须于每月5日前将新增项目报送至市投资促进中心,市投资促进中心汇总统计后于每月15日前报送至市发改委,同时抄送市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组长单位。
2、市发改委负责建立亿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红黄绿”预警平台,组织监测项目进展,实时更新平台数据,并于每月20日前将拟亮牌项目提供至市统计局,每月28日前将亮牌结果报送至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公室。
3、市统计局会同市经信局、市商务局每月25日前将亮牌项目开工、投资上报、项目投产、达规入统等情况反馈至市发改委。
4、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公室每月底前通报各县市区、开发区、自贸区芜湖片区项目建设亮牌、转牌情况。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红黄绿”预警机制工作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统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开工、建设、投产、达规入统等情况进行督查亮牌。
2、强化约谈提醒。项目被亮红牌时,所在县市区、开发区、自贸区芜湖片区需向市政府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项目被亮红牌达到本辖区监控项目数1/5的,由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市长约谈该单位分管负责同志;被亮红牌达到本辖区监控项目数1/3的,由常务副市长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被连续约谈3次的单位,由市长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并在全市经济运行分析会上作表态发言。
3、强化结果运用。该项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目标考核,分别由市统计局和市投资促进中心纳入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经济运行考核和招商引资工作考核中具体组织实施。每季度,各县市区、开发区自行申报1年内开工新建项目5个,自贸区芜湖片区申报1个,在全市经济运行分析会或者项目调度会上通过项目现场视频汇报,评选蕞快建设项目、蕞慢建设项目各10个。
本机制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投资促进中心会同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进组成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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