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安徽省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武夷山路南侧(0702号宗地)和纬七路北侧(0703号宗地)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4月25日至2007年5月14日,到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4月25日至2007年5月14日,到芜湖市北京东路36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14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
0703 东至规划中的芜石路、北至规划中的纬六路、南至规划中的纬七路、西至九华南路 217420.7 居住 <1.6 <25% >40% 50 28000 8400 净地
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5月14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芜湖市招标采购中心,地块拍卖时间:2007年5月15日15时30分。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2007年5月15日8时至2007年5月28日17时。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蕞高者为竞得人。若拍卖出让,加价幅度在拍卖会前确定;若转为挂牌出让,加价幅度均为100万元整数倍。
(三)建设工期:0702号宗地建设工期为30个月,0703号宗地建设工期为48个月,均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付款方式:0702号宗地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至签订《出让合同》之前支付不低于土地出让成交价50%土地出让金;0703号宗地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至签订《出让合同》之前支付不低于土地出让成交价的30%土地出让金。
(五)保证金处置方式:0702号宗地竞买保证金200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合同履行后,其中60%计1200万元可冲抵蕞后一期土地出让金,剩余40%计800万元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0703号宗地竞买保证金840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合同履行后,其中80%计6720万元可冲抵蕞后一期土地出让金,剩余20%计1680万元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
(六)道路建设:0703号宗地竞得者须建设纬六路及纬七路(九华南路至芜石路段)。其中:纬六路按城市次干道标准进行修建,纬七路按城市主干道标准修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道路设计方案审定和竣工验收。具体建设标准详见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芜湖市北京东路36号(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账号:44107(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公司、企业及事业单位均可参与报名登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上述探矿权有意向的,可按以下程序办理意向参与登记:
2007年4月26日至2007年5月16日(节假日除外)。
向庆元县国土资源局地矿科领取意向参与登记表或在庆元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下载,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与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于登记截止日期前送到庆元县国土资源局地矿科登记备案。
三、出让探矿权的详细情况以届时在《浙江日报》、庆元县招投标中心网站()、庆元县国土资源局网站()等刊登探矿权出让公告为准。
浙江省庆元县探矿权有偿出让预公告
序号 矿产地名称 主矿种 矿区面积 经纬度极值坐标
浙江省庆元县国土资源局将于近期公开出让以下探矿权。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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