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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普通省道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E2-31-2023-0169年度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的通知(皖交路函〔年普通省道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建设规模:和县2023年普通国省道公路安全设施修复养护工程包括S105、S210、S212,其中:
S105,K95+411~K139+138段位于和县境内,整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与含山交界,经张公乡、城南乡、历阳镇、濮集乡,终于马河汽渡,全长40.688Km(其中与G346的重复里程为7.356Km),隐患里程约5Km。
S210,K75+880~K116+278段位于和县境内,整体呈南北走向,起点与全椒交界,经石杨镇、香泉镇、西埠镇、历阳镇,终点与S105交叉,全长40.398Km,隐患里程约5.2Km。
S212,K4+981~K62+924段位于和县境内,整体呈南北走向,起点与全椒交界,经善厚镇、腰埠乡、功桥镇,终点与芜湖交界,全长54.354Km(其中与G346的重复里程为3.589Km),隐患里程约10.3Km。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16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13日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招标控制价(人民币):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蕞高投标限价”,下同)为3693088.41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从业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材料(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 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即: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2)具备有效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注: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2)具备有效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投标人、项目经理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项目经理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①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②蕞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③蕞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④蕞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⑤蕞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3.8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9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9日17时30分,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获取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方式予以回复,投标人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查看。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采用)
踏勘现场时间:/年/月/日/时/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日9时00分。
5.3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docx)。
5.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5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的形式详见招标文件;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选择以下银行进行缴费:
户名: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安徽和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5.7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头部开标厅。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和城新区海峰中路海峰大厦东侧(县公安局斜对面)。
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
5.8本项目采取投标人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招 标 人:和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城北道班巢宁路西50米
地址:马鞍山市和县经济开发区建筑业之乡总部大厦5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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