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关于省道S210来宾良江至宾阳武陵公路№1标段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
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因省道S210来宾良江至宾阳武陵公路建设需要,临时使用来宾市兴宾区三五镇林碑村、三五镇界塘村、小平阳镇青岭村的3个地块,总面积6.0414公顷,用于项目取土场、一区拌合站、二区拌合站,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
现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已对需复垦的二区拌合站临时用地地块共计4.7351公顷进行复垦并向兴宾区自然资源局提出验收申请。综合考虑项目区情况并结合我区实际,2023年1月6日,兴宾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专家、涉及乡镇及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进行现场查验,验收组提出了整改意见。经核查,0.1588公顷的取土场实际未使用,1.1476公顷的一区拌合站已于2023年4月10日取得三五镇政府出具的林业生产用地的批复。2024年5月27日,该宗临时用地申请验收的二区拌合站地块经整改、完善验收材料后基本符合验收条件。
现将拟通过验收面积为4.7351公顷的二区拌合站地块进行分批予以公告,公告期从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28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区8栋5楼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与生态修复股。
主办: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来宾市兴宾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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